外遇抓姦0800-686-001

感情挽回0800-248-248

FACEBOOK

粉絲團

加入LINE好友

線上諮詢

服務項目

徵信社 關於我們
服務項目
徵信新聞
法律常識
女人心事
媒體報導

服務項目
婚前徵信
外遇抓姦
感情挽回
跨國專案
離婚協助
家暴協助
詐騙行為蒐證
網路犯罪搜證

Line線上客服
合法徵信社
徵信社費用
免費法律諮詢
感情挽回

優良徵信社會員

Valid XHTML 1.0 Transitional

目前位置>首頁>法律常識>離譜 4歲娃作保 銀行竟借3千萬
徵信社
‧ 離譜 4歲娃作保 銀行竟借3千萬
  【劉志原、廖珮君╱台北報導】

真是離譜!男子林壽山以7歲及4歲兒子當連帶保證人,向第一銀行南高雄分行貸款3000萬元竟獲准,後來林壽山欠1185萬元未還,他兒子林宗毅、林宗緯兩兄弟成年後,林宗毅開始工作被一銀發現,月薪每月被扣三分之一,兩兄弟不服訴請免還,曾重判前總統陳水扁無期徒刑的美女法官徐千惠判兩兄弟勝訴免還。


徐千惠痛批:「第一銀行核撥貸款及對保時,難道不知兒童是『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無連帶保證千萬貸款能力,一銀僅因林父同意,就准幼兒作保,應自負貸款風險。」她也批林壽山代兒簽名作保是濫權,認為他同意兒子作保,並非以兒子利益為前提的法律行為,屬「效力未定契約」,依《民法》第81條規定,林氏兄弟成年後,可不承認契約的法律效力,兩兄弟既已訴請「確認保證契約無效」,這合約就應屬無效,銀行無權對兩兄弟追債。


成年後被一銀追債
現年26歲及23歲的林宗毅、林宗緯兄弟,原與家人住在高雄,父親林壽山開設「威龍產業」公司,從事滑雪用手套生產外銷,1992年林父以公司名義向一銀貸款,因兩個兒子也列名公司股東,林父代替兩兒子簽字擔任連帶保證人,銀行也核貸放款,但3年多後林壽山事業走下坡,無力償還剩下的1185萬元。
一銀展開15年追債行動,因林壽山無財產,一銀追討無門,直到2年前,林壽山長子林宗毅在一家半導體公司當工程師,因稅務單位留下資料,一銀馬上找上門,依法按月扣他薪水三分之一,林宗毅才驚覺自己與弟弟林宗緯從小就背債千萬元,他人生第一份薪水遭一銀扣薪。
林宗毅說:「我們當年那麼小,帳不能算在我們頭上。」因此與一銀打官司,訴請「確認保證契約不存在」,請求法官判定父親代他們簽名作保的貸款契約無效,不必還款。


法官判千餘萬免還
第一銀行認為,林氏兩兄弟在父母同意下作保,兩兄弟當時雖年幼,但列名公司股東,公司借到錢,兩兄弟也間接獲利,貸款合約應屬有效,一銀還拿出1996年高雄地院判決林氏兄弟應「返還借款」確定判決書,強調是依法追討債務。


法官徐千惠審理後認為,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代非基於子女利益所簽的契約,小孩成年後若不同意,即屬無效,因此判契約無效,林氏兄弟免還千餘萬元債務。林宗毅昨說:「我月薪3萬多,怎麼還得起,感謝法官讓我卸下沉重負擔,可以安心工作。」弟弟林宗緯目前在服役,他透過胞兄說:「感謝法官。」林父則拒訪。


「銀行不能顧賺錢」
1996年被一銀追債後,林壽山就開始過著躲債的生活,林宗毅說:「父親生意不好後,就搬家很多次,住過很多地方,最後在台北落腳,父母從事百合花銷售工作。」他還說:「當年可能因搬家沒收到開庭通知,法院就依銀行單方說詞判要還款,但當時他們讀國小,就算出庭,要怎麼辯論?」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保證人要有資力,銀行讓兒童當連帶保證人很不妥適,肯定法院判決,這可讓銀行在核貸時更謹慎。」兒童福利聯盟處長林武雄痛批:「銀行不能只顧賺錢,也要對兒童多一點關懷。」


將會清查類似個案
立委賴士葆說,1995年《民法》修法後,未成年人不能當保人,至於1995年前的舊案,日前財委會已提案要求,金管會需在6個月內清查未成年人擔任連帶保證人的案例,並要求銀行改善。銀行局長桂先農表示,針對未成年人當連帶保證人的舊案,將要求銀行個案和民眾協商。
至於一銀發生父親借錢、未成年子女作保狀況,一銀主管分析,可能是1992年借貸行為,當時尚未修《民法》,才發生未成年子女作保情事,目前內部正進一步了解案情及判決結果。
至於林氏兄弟能否擔任公司股東,熟諳法律人士說,《公司法》僅限制無行為能力人(未滿7歲)或限制行為能力人(7歲以上、未滿20歲)不得擔任公司經理、董事、發起人及監察人,並未禁止未成年人擔任股東。

上一篇】 【返回法律常識】 【下一篇

各區免費諮詢專線